福建省教育厅文件
闽教科〔2010〕14号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
培育计划”并开展2010年度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加强我省高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提高高校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我厅决定实施“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并开展2010年度人选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科研能力与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理工科
(1)获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或是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参加者。
(2)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EI收录。
(3)取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4)主持承担过省部级重点项目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其它部委项目。
2、文科
(1)论文:中国社会科学院及其所属研究所主办的刊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指定的刊物、及被SCI、EI(核心版)、SSCI、A&HCI四大检索系统收入的学术论文。 艺术及体育学科必须发表在《美术》、《音乐研究》、《中国音乐学》、《文艺研究》、《体育科学》、《教育研究》刊物上。
(2)获得省级以上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前1名。
(3)主持承担过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国家其它部委项目。
2、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申报材料与申报时间。各校应于4月15日前将《2010年度“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学校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以下简称《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及《申请书》一式2份,报送我厅科技处,同时将《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的电子文档发至:jytkjc@126.com。《申请书》和《推荐人选名单一览表》,请从福建省高校科技(推介)网(www.kj.fjedu.gov.cn)下载。申报名额分配附后。
三、各高校应高度重视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做好该计划人选的推荐和选拔工作,并积极筹措和落实本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凡研究经费不落实的,一律不作为本支持计划的项目。
附:1、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
2、“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2010年度人选推荐名额
3、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计划申请书
福建省教育厅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人才 培育 计划 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0年3月3日印发
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
为加强我省高校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加快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夯实高校科研工作的基础,提高高校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我厅决定实施“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祖国,爱岗敬业,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队精神;
2、具有良好的科研工作基础和较大的发展潜力,能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或科技前沿提出具有创新性的研究工作构想,其研究内容与方法应具有明显的创新性和特色;
3、在省内高校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4、申请者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保障条件
1、省教育厅为该计划入选者提供一次性项目资助经费(自然科学类每人2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1万元),高校为入选者提供3-5万元的配套经费,作为科研启动资金和相关的学术活动。
2、对入选者颁发“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入选证书。条件合格者,优先推荐申报福建省、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等各类人才培养计划。
3、高校应将入选者列入学校的人才培养计划,大力支持入选者开展创新性科研工作,加强跟综管理,努力营造让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氛围和环境,让入选者尽快成长和发挥作用。
4、为了确保本计划研究任务的完成和人才培养的质量,达到培养和造就一批青年学术带头人,提升高校科技创新队伍的实力和水平的目的,各高校应积极筹措和落实本计划项目的研究经费。凡研究经费不落实的,一律不作为本支持计划的项目。
三、推荐名额
根据我省高校学科建设和科研工作的情况,每次遴选不超过100名。推荐人选采取限额申报的方式。
四、申报评选和管理办法
1、认真填写《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
2、由高校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以及研究课题的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认真的评审,提出推荐意见。
3、高校评审推荐的人选,须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由高校对申请人的资助经费及保障条件等签署具体意见后,报省教育厅。
5、省教育厅对学校推荐的人选组织专家进行审核评审后,发文公布入选人员名单。
6、入选者在接到获准通知后,应填写《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任务书》,经所在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7、该计划项目研究时间3年。在研究时间结束后3个月内,入选者要填写《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总结报告》,经所在学校审核后报省教育厅。
8、对未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调离所在学校的入选者,以及违反职业和学术道德、弄虚作假或触犯法律的入选者,所在学校应及时向省教育厅提交书面报告,由省教育厅决定中止和撤销该计划的资助。
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申报数
高校名称 理工科 文科
厦门大学 3 3
华侨大学 2 2
福州大学 4 3
福建师范大学 3 4
福建农林大学 4 2
福建医科大学 4 1
福建中医药大学 3 1
集美大学 3 2
漳州师范学院 2 2
泉州师范学院 2 1
福建工程学院 2 1
厦门理工学院 2 1
闽江学院 1 2
莆田学院 1 1
三明学院 1 1
龙岩学院 1 1
武夷学院 1 1
福建警察学院 1
江夏学院 1 1
宁德学院 1 1
仰恩大学 1
闽南理工学院 1
福建教育学院 1
福建广播电视大学 1
其它高职高专学校 1(理工科或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