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处、中心、馆):
根据学院《科技成果登记管理办法》(闽农高职综(2006)71号)及《科技奖励条例》(闽农高职综(2006)70号,2009年6月修订),我处已开始受理登记学院2010年科技成果,并以此做为奖励的依据。请各系(部门)通知全体教师,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我处。
1、成果为公开发表论文者:
必须将所发刊物的封面(或刊名)、发行刊号、目录,尤其是主管、主办单位,随同正文一并复印,凡内容不全、不能佐证者将按最低等级登记、奖励。
为编辑2010年论文集,请各位教师报送时一并递交论文电子版。
2、其它成果(各级各项科技奖励、专利等)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
报送时限:2011年3月1日—4月30日,请各系(部门)务必于4月30日前将本部门材料按要求收集并报送科研处,逾期责任自负(每逾期一年奖励减半)。
联系人:洪老师,电话:22151558
特此通知。
院科研处
201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