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为落实院级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要求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2009年度科研项目执行情况进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自查工作。要求:
1、历年来科研项目未到期的应填报2009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表》。
2、科研项目已到期,但还未结题的应填报2009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表》和《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
3、请各项目负责人在开学前将检查情况表发至科研处邮箱(fjny-kyc@126.com);开学初提交一份纸质材料到科研处。
《项目执行情况表》和《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在院科研处网站可以下载。
院科研处
2009.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