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既是应有之义,也是治本之策。党的纪律审查工作要不断与时俱进,通过深化“四转一强”,把纪律和规矩挺到最前沿,突出执纪特点,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为进一步加强纪律审查工作管理,提高依纪依规纪律审查水平,特制定本纪律审查制度。
一、纪律审查类型
1.定期审查:每年组织一次全院性纪律审查。
2.专项审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开展纪律审查。
3.不定期审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某一方面问题开展不定期的审查。
二、审查的方法与步骤
(一)组织自查
各处、室、部对照监督检查内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并形成小结,报纪检监察室。
(二)监察室组织检查
1.制定检查计划,报领导审批。
2.成立检查组,指派组长,确定检查组人员(根据需要抽调有关部门人员或下级纪检委员);
3.组长主持召开预备会,明确分工,提出要求,熟悉检查项目与检查要点;
4.按照检查的项目要点与方法,做好检查记录;
5.组长召开检查后汇总会,做出检查评价;
6.组长写出检查报告,提出整改措施,作为下次检查整改情况的依据;
7.整改措施经分管纪检监察的领导批准后,由纪检监察室向受检查单位或相关负责人反馈,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审查内容
(一)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1.重点检查学院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要问题是否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是否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班子成员在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3.对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是否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4.是否坚持和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并按照规定开好民主生活会。
(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
1.重点检查学院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于本单位事关全局和校园稳定的重要情况以及重大问题,是否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2.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自觉接受监督。
(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政风险防控的落实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情况。
(四)财经纪律有关制度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是否认真遵守和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审计结论办理以及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
(五)干部人事有关制度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学院有关部门在机构编制、干部选任、组织人事、津补贴发放等方面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六)行政后勤管理有关制度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学院后勤管理部门在政府采购、基建工程、招标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其他事项
(一)纪律审查责任制。按照“谁办案,谁负责”的原则,每个调查组,都明确一名纪委委员牵头负责,各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对纪律审查中与被调查对象约谈、审查相关材料的收集梳理等工作,实行严格分工,细化责任,确保在纪律审查中,每名同志始终牢记自身责任,切实履行相关审查规定。
(二)案件进展汇报制。为加强和规范纪律审查工作依纪依规、高效务实开展,要求各调查组及时向领导汇报调查进度、遇到的问题和阻力、下步措施等,使领导随时了解进展情况,帮助分析遇到的问题,找出解决办法,推动工作顺利开展。
(三)流程管理规范化。纪律审查流程管理遵循实事求是、程序合法、全程留痕、归口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线索处置的“五种方式”进行办理,实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